关于2020年宁波市科协购买科普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04 访问次数: 字号:[ ] 信息来源:市科协科普部

 

各市级学(协)会: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能,根据市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市级学(协)会购买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内容

        本次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市科协,购买内容包括:科普助力乡村振兴、科普进校园、科普进企业、科普进社区等内容。   

   二、承接主体和范围

        征集项目的承接主体: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致力于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市级学(协)会组织。承接主体具有以下特征: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活动的单位;名称一般以“学会”、“协会”字样为后缀等;已经税务登记,可以出具税务发票;已经成立科技志愿者队伍,并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宁波We志愿服务平台登记。

    本年度已获各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及各类基金会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三、购买程序

     1.立项阶段

    (1)市科协发布《购买服务目录》(见附件1),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审查,经财政同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3)项目优化,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项目策划与预执行;

    (4)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协议。

    2.执行阶段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周期7个月。

    (1)承接主体按照与市科协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所有项目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宁波We志愿服务平台上报。

    (2)开展中期评估;采取汇报或现场考察形式,根据评估意见,承接方修正项目实施方案。

    3.总结阶段

    (1)项目实施结束后,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的承接主体,作为下一年度市科协项目购买优选单位。

    4.资金拨付

    市科协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全部款项。

    四、有关要求

        1.申报程序

    参与项目申报的学(协)会组织,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市科协科普部。

    每个申报项目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07277583#q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

    2.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填报要求见附件3)一式五份及盖印章的法人登记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表格可登录“宁波市科协”官网下载。

    五、联系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工作由宁波市科协科普部具体承办。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89382350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1514室

 

 

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3月4  


附件1:购买社会科普普及服务项目目录.doc

附件2:购买社会科学普及服务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科学普及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doc 


       2020年科普购买服务项目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