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 2020-03-27 访问次数: 字号:[ ] 信息来源:市科协办公室

3月24日晚,市科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称《规定》)精神。市科协党组书记丁海滨主持,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丁海滨书记原原本本领读《规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标,党组成员、巡视员梁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邢辉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规定》分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附则五章,共25条。《规定》第四条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规定》在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丁海滨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各项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台了《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更加明确了坚定的方向,在遵循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做好全面部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市科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