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协〔2020〕46号
各市级学(协)会:
根据市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市科协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市级学(协)会购买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内容
本次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市科协,购买内容包括:科普助力乡村振兴、科普进校园、科普进企业、科普进社区等内容。
二、承接主体和范围
征集项目的承接主体: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致力于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市级学(协)会组织。承接主体必须具有以下特征: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评估为3A等级以上,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活动的单位;名称一般以“学会”、“协会”字样为后缀等;已经税务登记,可以出具税务发票。
本年度已获各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及各类基金会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三、购买程序
1.立项阶段
(1)市科协发布《购买服务目录》(见附件1),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审查,经财政同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3)项目优化,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项目策划与预执行;
(4)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协议。
2.执行阶段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周期8个月。
(1)承接主体按照与市科协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
(2)开展中期评估;采取汇报或现场考察形式,根据评估意见,承接方修正项目实施方案。
3.总结阶段
(1)项目实施结束后,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
(2)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的承接主体,将作为下一年度市科协项目购买优选单位。
4.资金拨付
市科协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按财政要求分期拨付。
四、有关要求
1.申报程序
参与项目申报的学(协)会组织,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市科协科普部。
每个申报项目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07277583#q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
2.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填报要求见附件3)一式五份及盖印章的法人登记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表格可登录“宁波市科协”官网下载。
五、联系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工作由宁波市科协科普部具体承办。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89382350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1514室
附件:
1.2021年宁波市科协购买社会科普普及服务项目目录.doc
2.2021年宁波市科协购买社会科学普及服务项目申报表.doc
3.2021年宁波市科协购买科学普及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