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的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 2010-04-13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甬科计[2005]173号)规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0年度宁波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并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说明会

  为做好2010年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将于4月13日召开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说明会。

  会议时间: 2010年4月13日下午2:30(会议半天)

  会议地点: 宁波市科协大楼4楼会议室(江东区宁徐路45号)

  参加会议人员:参加评估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归口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参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关于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将依据以下文件的要求对各重点实验室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

  ——《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各重点实验室的组建计划任务书

  根据上一次评估的反馈情况,市科技局对部分定量指标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一些“增量”部分的考核(见附件4)。

  三、关于材料申报

  1、各重点实验室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照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任务书,系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认真总结这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提交以下资料:

  ——《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调查表》(附件2)

  ——《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自评表》(附件3)

  ——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任务书

  ——评估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资料复印件

  2、要求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同时提供电子文档1份,书面材料装订次序为封面、调查表、自评估报告、计划任务书及附件。

  3、在确认表格填写准确无误后,实验室及依托单位请在《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承偌函》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否则上交的材料无效。

  四、申报截止

  时间:2010年5月20日17:00前

  方式:1、书面材料请报送至科协大楼402室(宁徐路45号)

  2、电子文档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bsys@yahoo.cn

  联系人:

  宁波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邵 莹     电 话:87722562,13805849873

  宁波市科技局计划处:

  房 民     电 话:87186831

  点击下载:

  附件1《2010年参加评估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doc

  附件2《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调查表》.doc

  附件3《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自评表》.doc

  附件4《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定量指标体系及权重》.doc

  附件5 附件要求.doc